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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例|一字之差惨遭商标侵权投诉!
行业资讯2021-06-10 14:59:17

面对商标侵权案例,我们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先为大家讲解一下什么叫商标侵权,在给大家分析两个当前正在发生的案例: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商标侵权是一种违法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当商标权人发现自己的商标受到侵权时,可以通过搜集侵权人侵权商标的证据来起诉侵权人。


让我们一起来看下第一个侵权案例:


三好医生的前身为武汉友库新明和科技有限公司,同样成立于1998年,是经营连锁药店投资与加盟管理的科技企业。2015年正式更名为三好医生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医疗器械与药品销售等项目。

好医生集团认为三好医生商标与其商号过于近似,认为该商标与其第1908463号、第1951785号、第6698689号“好医生”商标(下统称引证商标)构成了在相似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损害了其在先字号权及驰名商标权益。好医生集团认为三好医生申请注册涉案商标的行为涉嫌恶意注册近似商标。因此,好医生集团在2018年8月6日针对涉案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另一个案例是大家都吃过的金丝猴奶糖:


据判决书,因“金喜猴”奶糖使用了与知名奶糖品牌“金丝猴”近似的商标、包装,2019年,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丝猴公司”)将“金喜猴”生产方山东汇福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福园”)等告上法庭。

2020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金喜猴”产品在显著位置使用了与金丝猴公司商标近似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判决被告山东汇福园停止在其奶糖产品的包装上使用与原告的“金丝猴”商标近似的“金喜猴”标识;赔偿金丝猴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万元等。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金丝猴公司不服,认为一审法院判赔金额过低,并于2021年3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赔偿金丝猴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万元。


以上案例都让我们知道了什么叫一字之差导致的万元损失,知识产权维权问题要今早处理,百博知识产权可以帮助品牌方线上线下进行维权投诉,有需要的品牌方可以到百博官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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