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博控价 - 电商控价专业品牌 · 捍卫品牌权益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0571-87971002
施华洛世奇商标侵权案,以被告赔偿49.8万元告终
行业资讯2021-07-07 13:53:57

商标侵权案例时常发生,近日又有一起北京公司侵犯施华洛世奇老品牌商标,被告上法庭后赔偿了49.8万元,让我们一起来看下是怎么回事吧!


6月25日,北京一商贸公司因涉嫌商标侵权,被要求赔偿49.8万元,原告施华洛世奇股份公司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商贸公司告上法庭,北京丰台法院认为,原告主张合理,被告商贸公司依法赔偿原告49.8万元。


原告施华洛世奇表示,本公司成立于1895年,主要经营仿水晶制造业务,“SWAROVSKI”和“天鹅”商标已经被本公司于1986年、1988年申请注册,核准使用在“金银珠宝饰品及其仿制品”等商品上,目前商标处于有效期,并且经过长期的使用,目前该商标与本公司已经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在市场中具有极强的知名度,该商标还曾多次被司法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故被告贸易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被告辩称,涉案产品并非本公司生产,而是通过正规的渠道在其他电商卖家手中获得,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目前涉案商标的进价为23元,而耳钉和项链的售价为15-45.5元不等,涉案商品在价格上就与施华洛世奇生产的商品存在很大的差异,并且做工并不够细致,与原告生产的商品存在很大的差异。另外,本公司利用涉案商品获得利润为10.4万多元,与原告主张的赔偿相差甚远。


经由法院审理认为,商贸公司售卖的产品与施华洛世奇的主营业务相似,并且被告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使用在同类型的产品上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故这一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另外,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在没有经过原告授权的情况下就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使用在同一类别的产品上,因此,被告侵害了施华洛世奇“SWAROVSKI”注册商标专用权,支持原告的主张,判定被告赔偿施华洛世奇49.8万元经济损失。


客服QQ:1510695409
热线:0571-87971002
专业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