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喜茶”诉“弘韵喜茶”商标权侵害案一审判决书公开,原告为深圳美西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为广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某餐饮店。
美国西社以被告协助加盟的形式,向被告提供了“弘韵喜茶”奶茶加盟店的许可,被告二开设的奶茶店未经原告许可和授权,在店内募集纸袋、传单等,大规模使用与原告“HEYTEA”等注册商标相近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
面对如此侵权明显的,品牌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学习喜茶的处理方式,在面商标侵权是一定要主动出击!
同时,美西公司提出了证明被告以多种方式和渠道加盟“弘韵喜茶”奶茶店的证据,全国授权了几家“弘韵喜茶”奶茶店。
因此,美西公司向法院判决,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被告赔偿1亿300万元,被告赔偿2万元,维护权利费用由两名被告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