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奶油王后公司在起诉书中称,该公司拥有DQ(DAIRY QUEEN、冰雪皇后)系列商标,是世界上最大的软冰淇淋销售商。自1992年登陆中国,并在中国注册了DQ系列商标,已被中国消费者广泛知晓,享有极高品牌知名度。
奶油王后公司认为,广州凯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时代凯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同行,大量使用与DQ系列商标高度近似的TQ、Twinkle Queen、冰雪童话商标组合等,并进行招商宣传,侵犯奶油王后公司商标权。且被告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有加盟店,侵权规模大,影响范围广。一些消费者评论显示,有消费者已将TQ误认为DQ,说明已给消费者造成实际混淆。
奶油王后公司还拿出两个品牌的标识等对比称,原被告品牌从商标标识及商标在门店装潢、纸杯包装的使用方式等都很近似。奶油王后公司还指责,被告公司谎称自己与原告存在“战略伙伴关系”,并在其海报上宣传“TQ是中国未来版的DQ”,其攀附DQ品牌的主观恶意十分明显。
两家被告公司在庭上不承认侵犯奶油王后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代理人介绍说,广州凯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TQ商标,拥有TQ商标专用权,有权进行经营使用。此外,代理人还否认DQ拥有较高知名度。认为其品牌冰淇淋定位高端,价格昂贵,消费群体较小,不被中国大众所熟知。
代理人当庭历数两个品牌的差距,认为不会给消费者造成误认。比如外观上,TQ和DQ至少有50%的差异;从品牌定位上,DQ属于高端品牌,TQ属于低端大众品牌,消费群体差异很大;从经营商品上,DQ经营的主要是冰淇淋,而TQ主要经营冷饮、糕点,冰淇淋只是一小部分;从商标使用方式上,DQ是开设门店销售商品,TQ主要在公司官网上进行宣传。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新闻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