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上午,潍坊市高密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与传统庭审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假口罩”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
第一起案件中,被告人仪某宇明知是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仍从被告人周某三、邓某民、周某亮、李某蓉等人处购进,加价对外销售,销售金额高达1472400元。被告人周某三、周某亮、邓某民生产并销售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非法经营数额巨大。被告人周某明知是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仍多次从被告人邓某民处购进并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为89100元。
第二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蓉生产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在被告人李某坤的帮助下,对外销售。
因案情重大,
两起案件均未当庭宣判,
法庭宣布将择期进行宣判。
新闻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