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侵权问题时有发生,更多的侵权问题是品牌方想不到的,那么如何保证品牌效益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个近期发生的侵权案例: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此案,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京百度餐饮公司等五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 及合理支出230余万元。
百度餐饮公司于2012年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等。京百度第一、三、七、八分公司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4、2015年注册成立。上述五公司在所经营的店铺名称、装潢、广告宣传、微信公众号、美团APP等处使用大量“百度”“百度烤肉”“百度食糖”等标识。
百度公司遂将上述五公司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百度公司诉请法院给予“百度”商标在“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上以驰名商标保护;判令五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百度”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起诉状中,百度公司还请求判令五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95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费用5万元,判令五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声明,消除侵权影响。